关于评选关工委工作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04

苏开大关委【2018】1号  苏城院关委【2018】1号


关于评选关工委工作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关工委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巩固和提高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五老”队伍的优势,更好地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成才服务,校关工委将对关工委工作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二级关工委、工作小组

先进个人:全校(含各二级关工委)从事关工委工作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推荐名额

1、先进集体:二级关工委、工作小组各2-3个。

2、先进个人:各二级关工委可推荐1-2人(在职人员和老同志委员均可);工作小组可推荐1-2人;各委员单位可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完善,组织协调有力。工作安排有计划,年终总结有体现。

2、在二级关工委常态化建设方面有切实措施,成效明显,积极创建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并努力巩固提高。

3、关爱活动有特色。积极组织离退休同志和在职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与党、团组织、学生工作部门密切合作,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师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热忱关爱和帮助青年师生,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办好事、实事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心系青年一代。努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以此指导工作。持之以恒地帮助青年教师和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听党话、跟党走。

2、热心关工委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在关爱学生、“帮困助学”、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组织协调、谋划思路、配合支持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四、评选程序

1、撰写申报材料,认真总结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字数在1000字以内。

2、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二),用A4纸小3号宋体字打印,可以附较为翔实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材料,与申报表一式两份,务必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校关工委,(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周霞,联系电话:86265327。

3、校关工委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的单位和人选进行评审后,由校关工委发文予以表彰。

开展评选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活动,是切实推进我校关工委工作的重要举措。希望各二级学院关工委和有关单位对照条件、认真推选,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的过程、作为激励优势的过程,更要成为创建优质的过程,从而推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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