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慰问是学校党委、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和关爱教职工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离退休教职工走访慰问工作,让离退休教职工深切感受到学校关怀,切实增强离退休教职工归属感,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离退休教职工走访慰问制度。
一、慰问对象及慰问金标准
1、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金每人次800元,如是重大疾病的,慰问金每人次为2000元;原则上每年只慰问一次。
2、离退休教职工去世,给予其家属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
3、离退休教职工直系亲属(配偶)去世,慰问金500元。
4、离退休教职工患癌症首次确诊慰问,给予一次补助8000元。
5、元旦春节对生活困难教职工慰问,慰问金每人次500元,对特别困难教职工慰问,慰问金每人次2000元。
6、其他情况慰问,由离退休处报分管校领导,由学校审定。
二、申请、审批程序
1、元旦春节对困难教职工慰问,离退休处根据日常走访慰问情况填写对困难教职工慰问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离退休教职工患癌症首次确诊慰问,离退休处填写校内人员补助费发放表,附疾病诊断书,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其他情况慰问,由离退休处填写校内人员慰问费发放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本办法自2017年1月16日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离退休工作处。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