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17

 

各党总支、各部门:
      现将《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职责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系部联络员职责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意见》(教党【2009】20号)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教党【2010】51号)文件精神,推进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实现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扎实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院关工委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工作机构。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
      第二条 院关工委工作宗旨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着重做好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根据形势发展和学校教育工作的需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更多的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特别是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为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作贡献。
 
第二章 工作任务和基本内容
      第四条 配合学院有关部门组织、指导离退休老同志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第五条 根据学校教育计划要求,配合学院和有关部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老教师、老干部在学术修养、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方面的优势,为提高教学质量作贡献。
      第六条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建设,发挥特长,指导和帮助大学生社团活动,增强师生友谊,增进代际和谐。
      第七条 配合学院和有关部门为大学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对学习上、生活上、经济上有困难的同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
      第八条 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思想动态和愿望要求,科学分析新形势下大学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规律,增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并及时向院党委、院行政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第三章 工作原则和基本方法
      第九条 认真贯彻执行院党委的决定,重要事项及时向院党委及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第十条 认真贯彻“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对各个时期的关工委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讲求实效。
      第十一条 加强与机关各部门和各系部党政领导的联系,建立支持和配合机制,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十二条 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调研型、创新型”关工委。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因人制宜,发挥所长,就近就便,量力而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第十三条 院关工委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级关工委的指导。
      第十四条 院关工委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由在职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离退休老同志共同组成。
      第十五条 院关工委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院关工委在每个系部各设联络员1名,联络员按有关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院关工委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院关工委定期向院党委汇报工作、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和审议工作计划、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校党委和上级关工委的指示,部署工作任务,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第十八条 加强关工委骨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关工委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关工委举办的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活动,拓宽眼界,提升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第五章 经费和其它保障工作
      第十九条 学院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规定给予拨款。
      第二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接受有关社团和个人的捐赠,用以支持关工委工作的开展。
 
 
 
  
附件1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机关和系部委员职责
      1、关心支持院关工委的工作,及时了解院关工委工作情况。
      2、充分认识关工委工作的意义,作为部门工作的配合、补充,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中。
      3、根据院关工委工作计划,在本系部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4、对关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协助计划中有关活动的组织落实。
      5、参加院关工委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参与评选表彰先进工作。
      6、配合院关工委做好基层联络员队伍建设。把适合做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及时吸收到队伍中来,以增强工作的活力。
      7、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离退休委员职责
      1、积极参与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和活动,完成院关工委交办的工作,发挥表率作用。
      2、经常了解老同志参与关工委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参与关工委工作中的困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负责协调关工委与参与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之间的关系。
      3、经常向老同志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发挥余热,参与关工委工作,壮大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
      4、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2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系部联络员职责
 
 
      1、认真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充分认识关工委工作的性质、意义、任务、和工作方针,提高工作能力。
      2、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院关工委每年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的专题内容,协助院关工委定期组织座谈会、报告会、讲座等活动。
      3、注重在工作主导与工作主体、系部与系部、系部与院关工委、年轻教师与老教师之间发挥联络纽带作用。
      4、加强与院关工委之间的联系,主动反映系部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不定期向关工委汇报青年学生、青年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5、协助院关工委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向院关工委准确报告各项统计数据及工作资料。
      6、向院关工委推荐优秀活动和本系部好的经验。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并及时反映系部对院关工委的意见和要求。